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首页
律师介绍
法律文集
在线咨询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刑罚分类
律师案例
自首知识
取保候审
罪名分析
犯罪状态
死刑知识
管辖知识
刑事文书
犯罪类型
强制执行
刑事动态
经济犯罪资讯
刑事案例
最新文章
2017年刑事审理案件流
北京市盗窃罪入罪标准真实
浅析盗窃罪及本人代理案例
死刑都有哪些执行方式 飞
哪些人犯罪不适用判死刑
75岁以上的老人是否也适
死刑命令已签发,在什么情
个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强制执行
石家庄刑事律师法律常识之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
2016年3月14日
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http://www.jiaxzdxsls.com/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,
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在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间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
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,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。解除取保候
审、监视居住,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。
文章来源:
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律师:
杨晚柠
[北京]
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iaxzdxsls.com/news/view.asp?id=844741477175
[复制链接]
杨晚柠律师首页
手机微站
最新文章
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行政罚款强制执行
债务纠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工资的程
民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有什么条件 欠债不还法院如何
被强制执行没钱怎么办 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有哪些
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重要意义
相关文章
盗窃罪入罪标准真实案例法律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