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首页
律师介绍
法律文集
在线咨询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刑罚分类
律师案例
自首知识
取保候审
罪名分析
犯罪状态
死刑知识
管辖知识
刑事文书
犯罪类型
强制执行
刑事动态
经济犯罪资讯
刑事案例
最新文章
2017年刑事审理案件流
北京市盗窃罪入罪标准真实
浅析盗窃罪及本人代理案例
死刑都有哪些执行方式 飞
哪些人犯罪不适用判死刑
75岁以上的老人是否也适
死刑命令已签发,在什么情
个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取保候审
取保候审的期限及适用对象
2018年5月3日
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http://www.jiaxzdxsls.com/
取保候审,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。
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;
1、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2、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3、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如果患有严重疾病,或者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;
4、对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,证据不充分的;
5、提请逮捕后,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,需要继续侦查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复议、复核的;
6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,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,需要继续侦查的。
文章来源:
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
律师:
杨晚柠
[北京]
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iaxzdxsls.com/news/view.asp?id=913218612469
[复制链接]
杨晚柠律师首页
手机微站
最新文章
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?取保候审可以折抵拘役
检察院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期限的计算
被判处拘役能取保候审吗 判拘役后可以办取保吗?
取保候审还要笔录吗 从犯取保候审要开庭吗
应完善取保候审程序
相关文章
盗窃罪入罪标准真实案例法律分享